簡介

設置電腦器材(包括文字處理軟件、互聯網、列印機)以供求職者網上求職及撰寫求職信,並提供電話及傳真服務,以協助求職者能即時與僱主聯絡。

 

 

 

求職空間使用須知及守則

  • 中心求職空間的設施可以即時借用或以預約的方式借用:

逢星期六上午9:30開始預約下週任何最多3次練習時段

.

 

上午

下午

晚上

星期一

星期日

10:00-11:30

1:00-2:00

6:00-7:30

11:30-1:00

2:00-3:30

7:30-9:00

 

3:30-5:00

 

下午5:00-6:00是清潔時段暫停使用

  • 中心接受親臨或電話預約,每次預約只可用一個姓名登記。
  • 為識別求職空間使用者,本中心將發使用証予使用求職角的會員,詳請如下:
  • 粉紅色証代表可使用所有設施,包括電腦;
  • 粉綠色証代表可使用所有設施,但不包括電腦;
  • 米黃色証代表只可使用傳真機及不能佔用座位;
  • 如求職空間的使用位置已滿但另有會員表示只借用掛牆電話作求職用途,接待處職員會按當時的使用情況並先徵詢求職角內1至4號座位會員的同意(有關會員是有使用掛牆電話之優先權)方發紫色証予有關會員。持此証者只可使用掛牆電話作求職用途(不得超過十分鐘)及不能佔用座位,並在使用時盡量低聲,以免影響其他會員求職。

∼持証者請把使用証掛於身上當眼位置,以便他人識別。

∼使用証只為已登記的會員而設,並只限於登記之使用時段內有效,會員不可自行把

使用証轉讓予他人,該登記之使用時段結束時必須立刻把証交回接待處。

   會員在使用互聯網時請先留意以下重要事項:
    • 本中心所提供的互聯網設備主要用作練習、瀏覽資訊或瀏覽求職網頁。ICQ、服票報價、網上購物及非練習用途的遊戲均不准使用;
    • 不得利用中心的電腦觀看、接收或傳播淫穢、不雅及暴力等有傷風化的網頁和資料;
    • 會員在網上的言論及上載的內容不能用作不合法目的或用作傳送非法、濫用、誹謗、有威脅、有害、粗俗、污穢或民事上之侵犯用途;
    • 會員在電子郵件或網頁內所發放的言論均屬會員的個人意見,與本中心無關,有關會員須對其言論負上全責(包括法律責任);
    • 會員如因在網上傳遞個人資料而招致任何損害或損失,本中心無須負上責任。請會員切勿隨便將個人資料傳遞或上載;
    • 如發現會員違反上述有關使用互聯網的守則,本中心有權即時終止該會員之練習時段,並於發現違規行為當日,禁止其使用所有功能區的電腦設施。
    • 本中心將按使用情況對上述守則保留修訂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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